是民間收藏導致了文物流失嗎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09-09-28]
盛世收藏熱。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深入發(fā)展,民間收藏不斷升溫,電視臺“鑒寶”等欄目受到熱捧。在利益驅動下,文物流失現象日趨嚴重。究竟誰是罪魁禍首?
民間收藏應放開還是嚴管
“主要是利益驅動,也有媒體的誤導,現在過于強調文物的經濟價值,‘要致富,就挖墓,一夜挖個萬元戶’,收藏變成發(fā)財致富之路,這是絕對錯誤的導向。”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著名文物專家謝辰生說。
謝辰生曾主持起草198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他第一次明確提出文物的定義。他認為,民間收藏是應該鼓勵,但不是為了經濟利益,而是看重它的藝術文化價值,是鑒賞,而不應該是投資。“過去的收藏家都是學問家,是真正為了鑒賞和愛國。而現在是‘利之所在,趨之若鶩’,應該嚴格限制文物流通,改變輿論導向。”
謝辰生認為,民間收藏是可以的,但是要講究來源正當合法。出土的文物必須歸國有,這一點是明確的,文物買賣必須規(guī)范,絕不能放開。
中國文物學會的成大林告訴記者,我國曾經放開過文物流通,在來源上不太追究,結果后果非常嚴重。由于國內的價格低,國外的價格高,導致每年有大量文物流失海外。
但中國收藏家協(xié)會副秘書長王邦華認為,收藏熱是國家昌盛富強的一個象征,“大家有錢了才來玩收藏,盜墓從古至今都有,不能簡單地歸咎于收藏熱?!?br/>
他認為,國家現在應該鼓勵民間收藏?!懊耖g收藏實際上是國家收藏的補充。一個好的東西,如果國家收藏不了,民間再不收藏的話,它就只能走一條路,就是流失到國外。把國寶留在國內,留在民間,這樣就不會出現毀壞或者流失到國外的現象。”
至于一些地方收藏家協(xié)會成為文物販賣護身符,王邦華說,“不管他持有什么級別的會員證,是什么協(xié)會的會員,只要其來源是非法的,就應該追究刑責,絕不姑息?!?br/>
中國拍賣行業(yè)協(xié)會秘書長王鳳海也認為,盜掘古墓、文物走私并非民間收藏所助長,政府應該對民間收藏進行鼓勵和引導,而不是打擊和制止。
王鳳海說,從國際市場來看,我們的文物價格并不是很高?!爱吋铀鞯囊粋€油畫,可以賣到1億多美金,我們一個幾百年、上千年的文物,賣到100多萬元或者1000多萬元人民幣就是價格虛高嗎?我們真正的中華民族的瑰寶,我個人覺得還遠遠沒有達到它應該有的價位。實際上,隨著我們國家國力的增強和世界的認知增加,我們的文物價格還會提升?!?br/>
北京嘉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覃華認為,在社會經濟的飛速發(fā)展、國民財富大量增加的社會背景下出臺新的《文物保護法》,其立法目的應是鼓勵和支持民間收藏文物,并希望通過民間文物市場的不斷壯大,利用民間資本的力量來彌補傳統(tǒng)的國有博物館收藏模式下資金不足的缺陷,實現藏寶于民、藏富于民。
覃華認為,在當前的形勢下,國家在總體上加強文物保護的同時,可以適當放開文物市場,不宜統(tǒng)死。要對文物市場加強管理和監(jiān)控,對于進入流通領域的文物,要嚴格劃分等級,規(guī)定的珍貴文物由國家收購,對允許流通的文物應當有明確規(guī)定。同時,國家要嚴格控制文物出境,嚴厲打擊文物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為。
法規(guī)不嚴還是執(zhí)法不力
青海省公安廳表示,由于目前法律法規(guī)太過籠統(tǒng),在打擊文物犯罪時遭遇許多障礙和瓶頸,公安機關在辦理文物案件的過程中,檢察機關在認定罪名或犯罪構成上與公安機關的立案要求存在一定差異,致使打擊不暢。比如,倒賣文物罪的成立必須要“以牟利為目的”,這一點很難認定。而且,關于文物級別的認定,1992年國家文物局等部門就曾下發(fā)《關于加強文物市場管理的通知》,規(guī)定了部分禁止經營的文物的具體范圍,是指未經許可不得經營的一、二、三級珍貴文物以及其他受國家保護的具有重大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文物,但具體的價值又無精確的標準,以至公安機關在打擊犯罪時很難把握罪與非罪的界限。
青海省公安廳有關人士舉例說,由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新石器時代陶罐幾乎分布全縣各地,而國家規(guī)定的660處文物保護點只有56處有明顯標記,其余均無明顯的保護標記,導致在罪與非罪和構成要件上產生分歧,不能有效打擊犯罪。
但中國文物學會副會長李曉東認為,文物流失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法律制度層面,而在于各地的執(zhí)行層面?!叭魏我粋€法律都不可能規(guī)定得很具體?,F在有一種傾向值得注意,動不動就說法律上沒有規(guī)定,要首先看自己在職責范圍內有沒有盡責。”
成大林則認為,目前我國已經有了比較完備的《文物保護法》及實施條例了,只是在執(zhí)行和貫徹上比較困難?!罢f句不好聽的話,就是各級基層政府不重視。如果遇上經濟利益和文物保護沖突的時候,往往就是經濟利益優(yōu)先。比如現在旅游開發(fā)、基本建設等,很多文物就遭到了滅頂之災。還有一些博物館,地方政府把它看做賺錢工具,希望多賣點門票,而不是考慮到其教育和研究的價值?!?br/>
另外,我國文物管理部門往往很弱勢,缺乏規(guī)范。成大林向記者介紹說,有些省級文物部門都是事業(yè)單位,有的文物局掛在旅游局,有的是文體局,沒有專職干部和專門經費,有的縣一個文物干部都沒有?!拔覈俏奈锎髧?,可是國家文物局的編制才80個人?!?br/>
“文物部門就那幾個人,古玩市場那么多,進進出出那么多東西,能管得過來嗎?風險率遠小于成功率,所以總有倒賣情況發(fā)生?!背纱罅终J為,目前文物保護的困難主要在于政府部門重視不夠,由于人力、物力等原因,在現實中很難面面俱到。
“總體來說,體制沒有理順,地方文物保護力量太弱,以至文物保護不力?!背纱罅终f,一直以來,經濟都是占首位的,一講到文化事業(yè),就是唱歌跳舞,真正蘊含豐富文化內涵的文物卻往往被遺忘。
“如果讓國家把每一件文物、每個市場的角落都管起來,那也不可能?!背纱罅终J為,還應加大文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形成人人保護文物的社會氛圍。
從執(zhí)法角度來講,文物部門往往沒有執(zhí)法權,公安部門有這個職責,但往往不夠積極?!坝械墓惨赞k案經費困難為由向文物部門要獎勵,保護文物是你的分內之事,拿著公務員的工資,本職工作不做,還要獎勵?如果這樣的話,訂什么法都沒有用?!?br/>
為了更加明確職責,成大林認為,應該像森林警察一樣,在重點文物地區(qū)成立專門的文物警察或文物派出所,才能有效打擊文物犯罪。
據了解,青海都蘭地區(qū)就成立了專門的文物派出所。
出土文物上交應否給予與市場等值獎勵
《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中國境內出土的文物歸國家所有,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私自發(fā)掘,在進行建設工程或者在農業(yè)生產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fā)現文物,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文物行政部門,不得哄搶、私分、藏匿。
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長許新國說,目前法律規(guī)定得太極端,屬于國家所有是對的,但應該給予發(fā)現者適當的獎勵,民間才有動力上交國家,否則大多會藏匿?,F實情況是,雖然法律規(guī)定可以給予適當獎勵,但由于經費原因,多數都不給獎勵,以至挖出來的就捂著不讓人知道,然后偷賣出去。
許新國認為,要想保護文物,應該按照市場規(guī)律辦事,國家應當給予發(fā)現者接近于市場價的獎勵。
據介紹,國外文物流失遠不如我國嚴重,就是因為政府尊重市場規(guī)律,給予私人適當的補償。
但成大林和謝辰生等專家則認為,這實際上等于鼓勵挖墓,“絕對不行”。成大林說,“如果國家公開收購文物,那得有多少人去挖墓啊。這個口子一開,就不得了,這是有教訓的。”
成大林說,打擊文物犯罪應該從源頭上抓,讓文物販子收不到夠級別的文物,不能因為管不過來就從法律上放開,“換一種管理方式比這樣還亂”。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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