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強制征繳藝術品拍賣個稅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07-04-18]
今年5月1日起,個人拍賣字畫古董等財產所取得的收入,需強制繳納個人所得稅了。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fā)了《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原稿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據(jù)了解,國家稅務總局早在1997年就下發(fā)了《關于書畫作品古玩等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由于拍賣品的原值不好確定,給拍賣單位扣繳個人所得稅造成很大障礙。目前在一些地方是按3%費率直接計征個人所得稅。
(信息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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